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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召开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通知(清新安办[2017]29号)

时间: 2017-02-10 17:33   来源: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  发布机构:   点击:-

太和镇人民政府、禾云镇人民政府、龙颈镇人民政府、浸潭镇人民政府、石潭镇人民政府、太平镇人民政府、区公安局、区国土局、各非煤矿山企业:

按照市安监局、市公安局、市国土局《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和市安监局《关于召开全市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为切实抓好我区非煤矿山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,有效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事故,确保我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良好开局,定于2017年2月14日召开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,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会议时间:2017年2月14日(星期二)下午15时。

二、会议地点:清城区政府西101会议室。

三、参会人员:

1.清新区安监局分管非煤矿山的领导及股室全体同志。

2.各负有非煤矿山监管任务的镇安监站负责人。

3.矿山企业负责人、安全主任(主管)。

4.邀请区公安局、区国土局有关人员。

5.市安监局领导,监管一科全体同志、执法支队负责人、宣教中心负责人、矿山救护队负责人。

6.专家代表(高春海、张伟超)。

四、会议议程:

1.观看非煤矿山事故教育宣传片;

2.监管一科通报2016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就2017年全市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工作安排;

3.安监局有关领导讲话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1.请各镇通知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、安全主任(主管)准时参加会议。

2.会议时间有变动时另行电话通知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7年2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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